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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在太魯閣成立前就有礦業權 經濟部這麼說

圖是亞泥花蓮廠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口前的礦區。(資料照,記者游太郎攝)

圖是亞泥花蓮廠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入口前的礦區。(資料照,記者游太郎攝)

2016/05/26 14: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環保署長李應元昨天宣布,亞泥公司明年在太魯閣的採礦權屆滿後就應該停止,當作獻給台灣和環境資源部的獻禮。經濟部今天指出,亞泥在太魯閣國家公園成立前就已拿到礦業權,且部份礦區與國家公園重疊約25公頃,其餘417公頃則皆位於國家公園外,若無立新法規的話,將無法合法阻止亞泥開礦。

據《中央社》報導,礦業權為依照礦業法所核定,再由經濟部發執照,假如有和國家公園重疊的部份,才需徵詢相關單位同意,不過,昨天卻由環保署先喊出禁止亞泥在太魯閣採礦。

經濟部指出,亞泥從民國62年開始獲准礦業權,礦區面積達442.7037公頃,但太魯閣國家公園75年才成立,該礦區西北部約25公頃劃入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其餘區域約417公頃則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外。

而亞泥83年申請續租時,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依國家公園法第20條規定,提報行政院84年准許繼續租用,並沒有劃定公告為礦業禁採區。

經濟部表示,亞泥和太魯閣重疊的25公頃礦業權將在明年11月到期,但其餘有417公頃在國家公園外,若無新法規的話,無法合法阻止亞泥開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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