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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匯流五法」草案拍版 鬆綁外資、黨政軍投資媒體規定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右起)、政務委員蔡玉玲、通傳會主委石世豪等,四日說明匯流五法草案,此案將在五日舉行的總辭前最後一次院會中拍板定案。(記者劉信德攝)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右起)、政務委員蔡玉玲、通傳會主委石世豪等,四日說明匯流五法草案,此案將在五日舉行的總辭前最後一次院會中拍板定案。(記者劉信德攝)

2016/05/04 13:07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明天將召開總辭前最後一次院會,將拍板「數位匯流五法」草案,並送立法院,新法鬆綁外資、黨政軍投資媒體的規定,明定黨政軍投資媒體規範將回歸「政黨法」與政府「預算法」。此外,未維護本土文化,政府將持續要求無線廣播事業播送本國自製節目不得低於70%,主要時段也要到50%,未來釋照時,也會要求提供本國自製節目規劃方案。

現行「廣電三法」,包括「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是採以業別分立垂直管制,這並不符合數位匯流現況,「匯流五法」要讓業者可以水平跨網、跨業或是跨境經營。

「匯流五法」包括規範底層基礎建設的「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管理平台業者服務的「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有線多頻道平台服務管理條例」、「電信事業法」;及內容業者的「電子通訊傳播法」。

負責主審的政委蔡玉玲指出,我國匯流五法落後日韓近10年,台灣必須往前走,政府對電信及廣電產業匯流將會「抓大放小」,大鬆綁後產業可多元蓬勃發展,對消費者的好處是有更多客製化套餐節目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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