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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會小提燈質詢風波 桃園市府、議員互槓

桃園市府發布新聞稿及監視器畫面,指出有一名黑衣男指引陪同,未經同意到市府庫房搬走燈會小提燈。(圖由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府發布新聞稿及監視器畫面,指出有一名黑衣男指引陪同,未經同意到市府庫房搬走燈會小提燈。(圖由桃園市政府提供)

2016/04/13 22:20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楊朝偉、萬美玲、劉茂群等人之前在市議會質詢時,搬出一千盞台灣燈會小提燈,批評桃園市政府在桃園燈會期間小提燈一燈難求,但燈會結束後卻像垃圾一樣隨意堆置;市府今天表示,該批小提燈是要發給志工以表示感謝,但市議員在未經同意下,逕自將小提燈搬走作為質詢道具,市府不能認同這樣的質詢作法,因此在調查清楚後,公布事實過程,以昭公信。

三位市議員對此表示,燈會結束這麼久還發現有大量的小提燈未發放,本來就令人質疑,且在搬運過程中有經過管理員同意,並全程錄音錄影,對於市府刻意抹黑,為打壓認真監督議員,動用行政資源塑造政治恐怖氛圍,開民主倒車行徑感到遺憾,明天將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妨害名譽。

市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該批小提燈是來自於交通局位於西門停車場的庫房,共五箱、一千盞,是要給參與燈會志工的,但因為要連同「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書」一併寄送,因此才會在證明書製作完成前,先將小提燈暫放。

他說,根據停車場監視錄影帶,當天三位議員未經同意下,逕自進入庫房,把小提燈搬走,作為在議事堂的質詢道具,並批評市府「任意棄置」,在搬運過程中,還有一名男子隨同,並冒稱自己是交通局公務員,此一行為已經涉及法律責任,而任意搬走公物的行為,也踰越了法律的界線。

張惇涵說,該庫房原為存放交通錐等裝備之用,雖未上鎖,但仍設有房門,市府已經完成調查,小提燈從未有任意棄置的情況,市府接受議員的問政監督,惟若以人為加工方式,不正當的手段,製造假象,扭曲事實,這將會傷害民主的精神,因此將過程公布。

三位市議員表示,議員監督市政本來就是天職,台灣燈會在三月六日就結束,但在一個月後,竟然還能發現這麼大批小提燈,發放過程與做法本來就該受到質疑。

他們說,西門停車場是一個委外經營的公共場所,當天接到民眾投訴後,趕到現場果然在一個沒關門、沒上鎖、且無「庫房」等任何標明的小房間內發現大批小提燈,根本無從判斷是公物,經向停車場管理員詢問是否可以帶到議會質詢,獲管理員同意後,才搬走,全程都有錄音錄影,無所謂未經同意、擅自取走公物問題。

三位市議員痛批,質詢只是釐清疑慮,並讓相關局處充分說明,市府不虛心檢討,反動用行政資源、刻意抹黑等,企圖以政治手段打壓市議員,塑造政治恐怖氛圍,讓市議員畏懼噤聲,如此箝制言論,開民主倒車的做法令人遺憾,也無法接受,明天將到地檢署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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