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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會存廢爭議 王清峰:如有違法亂紀歡迎檢舉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王清峰(右二)主持「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信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記者楊綿傑攝)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王清峰(右二)主持「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信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記者楊綿傑攝)

2016/03/03 17:16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針對日前民進黨與時代力量連署提案廢紅十字會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舉辦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信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會中各種意見均認為紅十字會有其存在必要性,因此支持修法代替廢法。

外界對於紅十字會存廢相關的爭議包括,會長及理監事的產生、勸募權不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的帝王條款、冒用紅十字標誌的罰則、外界質疑財務透明等問題。

會長王清峰首先對於紅十字會常常遭受攻擊感到難過,她表示紅十字會一直以來秉持公益的信念,每一筆錢都花在刀口上,對於勸募爭議,她表示都有報到衛服部,甚至每年都向內政部提出財務報告、向捐款人提出責信報告,並上網公告,可受公評。

公益自律聯盟秘書長陳琬惠提到,紅十字會很早就加入自律聯盟,也自主揭露財務報告跟工作報告,她除了表示肯定,也強調捐款人自身也有責任,應該在捐款前對組織做了解,才不會隨政治操作或網路留言起舞。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何志揚以國際經驗做說明,關於國際重大災難的勸募活動,國外NGO都已經有先例,因此從國際慣例來看,保留緊急勸募是有其必要性。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李子文認為,提出紅十字會法存廢是一項政治議題,紅十字會最早追溯到清朝,比中華民國的存在還要早,哪有後人廢前人的道理,他期望多數黨能保持謙卑。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社會團體科科長陳永福表示,今天是來聽取各方寶貴意見,但他強調紅十字會有它存在的必要,有國家賦予法定的責任,面臨有災難時,其他NGO不能被強制納入參與,但紅十字會是絕對必須參與,因而才有勸募權。今日肯定紅十字會提出的修法版本,期待未來被理性的討論。

紅十字會副秘書長張寶輝強調,很多被爆料的爭議案件,經過調查實際上都沒有問題。未來對於不合時宜的地方的確可以做調整,同時也應廣開參與的大門,他相信這有助於讓外界更理解紅十字會的努力。

衛服部視察王燕琴表示,外界對於紅十字會有很多誤解,對於外界批評紅十字會的勸募是帝王條款,她表示實務上若是遇到緊急救援是可以不事前申請,因此這非焦點議題。回歸公益勸募條例的話,紅十字會目前都已經有符合標準。

王清峰說,紅十字會自己提出的修法版本已經請立法委員協助提案,希望屆時能夠與廢止案一起接受審查。她重申,保證每一筆錢都乾乾淨淨清清白白,有任何違法也歡迎檢舉,移送法辦。她也感嘆,任何事情碰到政治時,公平公理正義都得閃到一邊去,但是即便如此,還是得繼續努力。

本座談會由紅十字會邀請相關NGO團體、學者、主管機關官員、紅十字會各分支會成員等共數十人參與,並未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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