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的國徽國旗法只規定這樣...
2016/02/24 13:59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擬修法取消強制懸掛「國父遺像」而引發國民黨強烈反彈。他今指出,其實最原始的「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僅規定國徽、國旗的樣式,其他都是國民黨來台後,為加強社會控制所增訂的,國民黨反彈前請先做好功課。
高志鵬認為,國旗是國家的象徵,規定於憲法之中,本就有其法定地位。但觀諸各民主國家,有誰強制規定要在國旗之外,再懸掛政治人物的圖像?因此提案修正「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宣誓條例」及「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刪除「國父遺像」。
他強調,這只是不再經法律強制懸掛「國父遺像」,並不貶損孫文的地位;就如同美國、德國、韓國、日本的國會殿堂,都沒高掛政治人物的圖像,即使中國也沒有。
他今找出原版的「國徽國旗法」指出,這是在1928年底制訂的法律,本來只有8條,先規定國徽的樣式與規格,再規定國旗的樣式與規格,接著規定旗桿的樣式。
然而卻在國民黨政府遷台後的1954年10月修正公布並沿用至今的現行「國徽國旗法」;除了原本的國徽、國旗樣式外,增訂許多新的規範,包括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部隊應懸掛「國旗及國父遺像」,以及國旗該如何懸掛、懸掛期間、升降旗的儀式、遇升降旗應肅立行禮、遇雨應升降旗,甚至還規定國旗的材質、販售。
他認為,這應該是當時在戒嚴時期的政府,為了要加強對台灣社會的控制,所做之增修。他提醒國民黨要反對前先做好功課,最原始的版本就是這麼單純,他的修法尚不涉法統,也不是在挑戰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