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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落選運動不起訴 吳育昇:不重要了,我都落選了

公民團體發起落選運動,讓人民用選票死當不認真立委,吳育昇提告,但檢方認為文宣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認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記者陳志曲攝)

公民團體發起落選運動,讓人民用選票死當不認真立委,吳育昇提告,但檢方認為文宣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認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記者陳志曲攝)

2016/02/04 19:56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公民團體去年針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等人發起「落選運動」,吳因此提告,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文宣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認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吳育昇晚間受訪表示,「這些都不重要了,我都落選了」。

島國前進、割闌尾計劃、人民作主等公民團體,去年10月針對國民黨立委候選人張慶忠、吳育昇、廖正井,發起「落選運動」,去年12月,吳育昇秘書發現島國前進在新北林口街頭發放「落選爛委吳育昇」廣告文宣,認為其中「力挺媒體壟斷、阻擋公投修法」等與實情不符,吳因此提告島國前進執行長陳惠敏涉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文宣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認定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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