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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學運成員再求償千萬 北市府接下國賠協議書

台北市法務局副局長林淑華(左)今代表府方接下協議書。(記者蕭婷方攝)

台北市法務局副局長林淑華(左)今代表府方接下協議書。(記者蕭婷方攝)

2015/09/15 13:34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在去年324行政院驅離案中,頭部遭到警襲流血的教師林明慧,今年3月針對行政院、台北市政府、警政署及北市警察局四機關以「警械使用條例」提起行政訴訟,8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北市府應付30萬國賠,北市府也不再上訴,成為民眾控訴國家暴力的第一起勝訴案。

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團、民間司改會今依判決向北市府遞交「國賠協議請求書」,希望其他30名同遭國家暴力的受害者也能給予賠償,金額合計1006萬元,台北市法務局副局長林淑華今代表府方接下協議書。

民間司改會表示,根據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判決,324事件臺北市政府應對其轄區內的事件仍有決定是否驅離、驅離方式程度與範圍的職權及責任,縱使由中央下令指揮,北市府也不能免責,依據國賠程序,因此先向北市府遞交國賠協議請求書,協議不成將循林明慧個案程序,以行政訴訟手段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告。

林淑華回應,「警械使用條例」是國家賠償的特別法,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法,現在事實不清楚,無法具體回答,最近會盡快進入處理程序。

司法判決要北市負起賠償責任,律師團是否持續向行政院、警政署繼續追究法律責任,民間思改會律師陳雨凡說,義務律師團現正討論中。

此外,義務律師顧立雄表示,324事件至今仍找不到出手傷人的員警,無人可究責,員警利用公權力傷人卻未攜帶臂章、出示編號,近來723反黑箱課綱北市檢討報告也沒能徹底查明動手打人的員警,要市府建立一套員警執法的「sop」,落實執勤員警身份識別制度,避免個別警員發生違法濫權行為,保障民眾集會遊行的權力。

陳雨凡也補充,現仍有近50民眾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等人涉嫌殺人未遂,現卻成為行政院控告他們參與攻佔行政院的證據,而整起「太陽花學運」還有2百多人次正被檢察官起訴中,有違公平正義。

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團今要求北市府負起國家賠償責任。(記者蕭婷方攝)

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團今要求北市府負起國家賠償責任。(記者蕭婷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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