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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創案 廉委會建議將郝龍斌送監院調查、懲戒

廉委會昨天未討論三創開發案,主要是因為大巨蛋案需要更多時間討論,但據了解,三創案首波調查,建議將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及前北市秘書長李述德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記者蕭婷方攝)

廉委會昨天未討論三創開發案,主要是因為大巨蛋案需要更多時間討論,但據了解,三創案首波調查,建議將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及前北市秘書長李述德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記者蕭婷方攝)

2015/05/09 00:02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昨北市廉政委員會雖未討論台北資訊園區一案,但傳首波調查報告建議廉政委員會建議市府,將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前北市秘書長李述德移送監察院調查、懲戒。廉政委員馬以工表示,昨撤案主因是大巨蛋需要更多時間討論,三創案將於下次廉委會討論。

據了解,廉政委員認定應起訴郝、李兩人於三創開發案中有明顯失職。財政局原說明土地為精華區,建議採地上權方式辦理,但三天後,時任秘書長李述德逕自以市長郝龍斌「丙章」決行,卻沒說明原因與理由,且依當時其他類似案件來看,以BOT方式興建停車場並非唯一選項。

此外,時計整筆土地價值超過30億,如果採地上權開發,三創權利金至少是公告現值一倍以上,即30億左右,若有人競標還會更高,但當時已促參法開發,卻以五億低價為底價,實不合理:且停車場明明為「本業」,卻似附屬事業,認為根本「本末倒置」。

總結來看,市府改變開發方式還讓市庫損失20億以上,嚴重影響市庫及市民權益,報告將於下次廉委會大會討論,建議廉委會建請將代決行的時任秘書長李述德送監院,而時任市長郝龍斌也需負連帶責任。

廉政委員楊實秋補充說明,三創案相較大巨蛋、松菸等案單純,主因在於三創合約變更較少,主要的問題皆在於「市府內部人謀不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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