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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案協商過程愉快 但兩個條件導致破局

台北市政府與台北文創就台北文創大樓BOT案的協商破裂,主因台北文創無法接受提高權利金與遷出台灣大哥大的條件。(資料照,記者郭安家攝)

台北市政府與台北文創就台北文創大樓BOT案的協商破裂,主因台北文創無法接受提高權利金與遷出台灣大哥大的條件。(資料照,記者郭安家攝)

2015/05/04 14: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與富邦集團旗下台北文創公司之間談判破裂,使得北市府已做好將松菸文創鑑價買回的準備。根據文化局長倪重華的說法,其實北市府與台北文創的協商過程相當愉快,但台北文創無法接受提高開發權利金與將台灣大哥大遷出的條件,使得雙方無法進入以文字增補議約書的階段。

倪重華表示,台北市府的專案小組與台北文創分別於1月30日、2月12日、3月20日及4月27日,共進行4次協商會議,針對權利金與產業進駐類型的議題進行討論,協商過程愉快。

「風傳媒」報導引述文化局專員吳俊銘說法,稱台北文創其實有口頭上承諾,願意配合北市府提出的增補契約內容,但要落入文字形成增補議約書時,台北文創就不願意了。

據瞭解,台北文創之所以無法接受北市府的方案,主要是因為北市府要求台北文創提高開發權利金與要求非文創產業的台灣大哥大搬離文創大樓。

文化局表示,現有與台北文創所定的地上權限為50年,這段時間以來,台北文創要付給北市府的開發權利金,在BOT契約中定為13億元,但北市府另外找3家鑑價公司鑑價後,分別認定權利金應達36億元、37億元與73億元,顯見當前的權利金被嚴重低估。

要求台哥大搬離文創大樓方面,文化局專員吳俊銘表示,依照契約規定,文創大樓內的「非文創產業」需低於35%,但台哥大的三項登記項目並不具有文創本質,因此台哥大進駐的3515坪,違反契約中要求非文創事業得小於35%的規定,故市府依照合約從今年5月1日開始開罰,一天罰5萬元、無上限開罰,直到台北文創通知市府已改善完畢為止。

台北文創則認為回應,北市府整體的要求太多,他們做不到,且有太多是於法無據,因此讓北市府鑑價買回,對富邦、北市府是雙方都好的機制,或許也對市民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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