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公懲法修正案初審通過 違失公務員可被免職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受懲戒公務員最重可處以免職且終身不得再任,亦可剝奪或減少其退休金。(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受懲戒公務員最重可處以免職且終身不得再任,亦可剝奪或減少其退休金。(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04/01 15:03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讓公務員懲戒制度落實實效化、組織法庭化、程序細緻化,受懲戒公務員最重可處以免職且終身不得再任,亦可剝奪或減少其退休金。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指出,「公懲法」自1985年至今,從未修正過,現在是全面翻新,這未來將與銓敘部所送的「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提的「法官法修正草案」產生競合關係。

依委員會初審通過之條文,已退休或離職之公務員,其任職期間之違失行為,亦適用公懲制度。新增免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罰款等3種處分,若遭免職處分者,終身不得再任公務員;遭剝奪或減少退休金者,即便已辦退休、退休生效且已領取,仍可追回已領部分,就算當事人已經亡故,亦可追及其遺產。

未來的公懲程序將採兩庭制,在5個人一組下進行言詞辯論,也給懲戒人有最後陳述意見的機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