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參選人 即日起可開設政治獻金專戶
2015/04/01 09:5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朝野各黨派的立委參選人正積極部署明年立委選舉,從今天開始到明年選舉投票前一日為止,立委參選人依法可向金融機構開立政治獻金專戶,並於10日內報監察院許可後始可收受政治獻金。
根據《政治獻金法》第十條的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應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戶名,報受理申報機關許可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受理申報機關應於許可後立即公告。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林惠美表示,立委參選人今天起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後,10日內報監察院許可後始可收受政治獻金,監察院原則上會儘快核准,最快3日內就會核准。
據了解,過去因為有不少立委參選人因不清楚《政治獻金法》的規定,在開設政治獻金專戶當天,尚未經監察院許可之前,就接受民眾匯款匯入政治獻金,監院人士說,嚴格來講這是違法,由於現行法令的規定,必須報請申報機關監察院許可後才能收受政治獻金,因此呼籲各黨派的立委參選人不要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