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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是簽名章非簽名? 段宜康痛批馬英九在「耍賴」

總統馬英九在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指出不清楚美河市等案,並解釋公文上是簽名章非簽名。(記者張忠義攝)

總統馬英九在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指出不清楚美河市等案,並解釋公文上是簽名章非簽名。(記者張忠義攝)

2015/03/31 18:4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清查爭議案件,其中大巨蛋、美河市等案更是首要目標,不過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卻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說自己只負責蓋簽名章,不了解這些案子的細節,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31)日在臉書發文,痛批馬英九根本是在「耍賴」,實在很丟臉。

馬英九在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特別提到美河市等案件他並不知情,不過外界質疑,這些案件的公文上頭有「馬英九」的簽名,怎麼可能不知情?馬還特別解釋上面是「簽名章」非「簽名」,頻繁強調自己與此案無關。

段宜康今晚在臉書發文,表示據「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54條的規定,台北市政府和日勝生的合約,就是「蓋用機關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認為馬英九沒有別的招式,根本就是耍賴,實在很丟臉。

段宜康臉書全文

總統沒別的招式,乾脆耍賴!

簽名章(簽字章)不算數?

根據「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54條的規定,台北市政府和日勝生的合約,就是「蓋用機關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

合約上有「台北市市長」印信、「馬英九」簽字章;還要賴嗎?

太丟臉了吧!

針對馬英九對美河市案的態度,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31)日在臉書發文,痛批馬英九根本是在「耍賴」,實在很丟臉。(圖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針對馬英九對美河市案的態度,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31)日在臉書發文,痛批馬英九根本是在「耍賴」,實在很丟臉。(圖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表示,據「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54條的規定,台北市政府和日勝生的合約,就是「蓋用機關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圖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段宜康表示,據「台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54條的規定,台北市政府和日勝生的合約,就是「蓋用機關印信及首長職銜簽字章」。(圖擷取自段宜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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