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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旅客合法攜菸入境泰國被開罰 立委批外交部無能

民眾張震濰(右)18日在立委劉櫂豪(左)陪同下,自述日前赴泰國旅遊遭到海關以攜帶超額香菸為由罰款六萬元新台幣,請外交部協助卻碰壁。(記者張嘉明攝)

民眾張震濰(右)18日在立委劉櫂豪(左)陪同下,自述日前赴泰國旅遊遭到海關以攜帶超額香菸為由罰款六萬元新台幣,請外交部協助卻碰壁。(記者張嘉明攝)

2014/12/18 12:50

〔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本月初20名台東縣民組團赴泰旅遊,合法從台灣攜帶香菸入境,竟遭海關惡意開罰,向外交部急難窗口求助,辦事處官員回覆稱「無法協助」。民進黨立委劉櫂豪痛批,外交部無能,要求儘速與泰國官方溝通。

劉櫂豪今天上午會同泰國旅遊團團員代表張震濰召開記者會。張震濰表示,本月7日20名團員入境泰國,當天13位團員各持有一條香菸,也通過出關查驗,但在前往機場停車場的路上,被海關人員攔查,甚至被帶入小房間,要求繳出菸品。

張震濰說,泰國海關認定,團員違反「每人限攜帶一條菸」的規定,扣繳5名團員的護照,硬是指稱5名團員攜帶超量菸品,一共開罰6萬餘元,當時馬上向台灣駐泰辦事處求助,外交人員竟稱,他無法「把違法情事變成合法」。

他質疑,外交人員未查證,竟第一時間認定團員違法,令人錯愕。

劉櫂豪也說,人在異鄉,被當地海關栽贓,外交部竟然先假設我國國民違法,直言「納稅人花錢養外交部,卻得到這種回應?」

外交部副參事回部辦事劉政星回應表示,根據泰國法令規定,免稅菸酒部分,每人限帶一條菸,並不得有代買、代購或代保管的情形,否則將開罰。此外,泰國海關查緝範圍不只通關處、免稅商店,甚至機場外圍停車都均包括在內。

劉政星說,外交部經台灣駐泰代表處向泰國海關探詢當天情形,據泰國海關說法,若旅行團不願接受裁罰,海關將向警察局報告,日後可交付法院處理,各自陳詞,由當地法官判決。

他並說,外交部將對此虛心檢討,並積極了解,同時會將各類旅行注意事項放上網站宣導,避免再次發生不幸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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