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競選廣告未關 工作人員疏失
2014/11/29 12:00
〔記者王駿杰/竹縣報導〕民眾檢舉,新竹縣某候選人設在竹北市的競選總部,今天(29日)投票日,還繼續在總部的LED大型廣告看板播放競選廣告,認為已經違反選罷法,向選委會檢舉,選委會表示,已經派人到場了解並勸阻,該候選人總部指出是工作人員疏失,立刻將LED廣告關閉。
檢舉民眾說,今天上午九點,行經該候選人競選總部,赫然發現該總部的LED大型廣告看板還在播放競選廣告,蒐證後立刻向選委會檢舉。
選委會指出,根據選罷法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針對民眾檢舉,已經派人前往了解。
該候選人競選總部表示,這是工作人員疏失,早上上班順手將看板開關開啟,現在已經將LED廣告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