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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向馬報告竊聽案 民進黨要求楊治宇說明

黃帝穎指出,連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彭盛韶涉嫌重大。(記者蘇芳禾攝)

黃帝穎指出,連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方證據不足以證明彭盛韶涉嫌重大。(記者蘇芳禾攝)

2014/11/26 11:49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壹週刊報導,柯文哲竊聽案跳過所有程序,直接推定柯辦幕僚彭盛韶涉案,主要是因為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強勢主導。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天上午也拿出台北地方法院的「打臉新聞稿」,痛批連地方法院都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彭盛韶涉嫌重大,要求楊治宇公開說明是否指揮辦案、並且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個案狀況。

具有律師身份的黃帝穎指出,一般來說,檢方應該針對被害人做基礎的事實釐清,但本案卻都沒有做事時釐清,一開始也拒絕柯政營主動說明,此舉違反平常偵查常態。此外,檢方一傳喚彭盛韶就改列被告,「請問證據有到這個程度嗎?」

黃帝穎拿出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說,台北地方法院也認為,檢察官提不出相關證據,證明彭盛韶犯罪嫌疑重大,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林俊宏、吳德義(徵信業者)事前知道或參與謀劃。「為什麼地檢署還會要對彭盛韶改列被告,甚至還對他當庭上銬?除了政治理由我想不到其他法律可以這樣做」!

黃帝穎要求楊治宇說明是否指揮個案;有沒有向法務部長羅瑩雪報告個案;有沒有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個案?如果無法說明,那麼黃世銘案殷鑑不遠,請楊治宇想清楚!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於馬王政爭時,在尚未偵結之前,就將偵訊內容洩漏給總統馬英九等人,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3月判處黃世銘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共盼1年2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對於本案犯罪成員和共犯如何聯絡、分擔,未提出相關證據以為釋明,難認被告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記者蘇芳禾攝)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檢察官對於本案犯罪成員和共犯如何聯絡、分擔,未提出相關證據以為釋明,難認被告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記者蘇芳禾攝)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記者蘇芳禾攝)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記者蘇芳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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