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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抨擊東縣府焚化廠處理 縣長稱顛倒是非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具名發送「台東縣民被蒙蔽的焚化爐真相」(記者張存薇攝)

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具名發送「台東縣民被蒙蔽的焚化爐真相」(記者張存薇攝)

2014/10/14 10:55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議員林參天具名發送「台東縣民被蒙蔽的焚化爐真相」,縣長黃健庭今天上午在議會答覆議員李建智質詢時強調,文宣內容顛倒是非,縣府有盡全力打贏焚化廠仲裁。

台東縣議會在民國86年通過縣政府興建台東焚化廠、環保署同意納入推動計畫,之後即在爭議不斷中興建,98年廠商提出中止合約、賠償29點6億元,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00年3月判定結果出爐,縣政府須支付廠商19.6億元、焚化爐和土地產權則移轉縣府。

林參天近日發出文宣,指前縣長吳俊立曾說廠商透過管道要求以13億元和解,縣府卻多賠了6億多元,且焚化廠興建有諸多缺失,縣府未據理力爭,林參天強調,反對仲裁過程不透明、反對不合理的仲裁結果,反對失敗的談判卻吹噓大獲全勝。

黃健庭強調,並無「13億和解」這回事,且仲裁判斷結果等於民事訴訟三審定讞,如果不接受,就會像雲林縣府一樣被法院強制執行、被拍賣縣有地,再加上中央同意逐年編列預算、共21億元給台東縣,廠商提出29多億元的賠償,最後判斷為支付廠商19.6億元,且廠房、土地歸於縣府,縣府已打贏官司。

他進一步說明,購地金額過高部分,縣府也在仲裁庭提出質疑,檢調調查過卻無結論,此外,縣府也以廠商缺失在仲裁庭上力爭,並非如文宣所言都不爭取。

縣府下午將於秘書長陳金虎召開記者會進一步說明。

議員李建智(右)質詢焚化廠爭議,縣長黃健庭(左)說明。(記者張存薇攝)

議員李建智(右)質詢焚化廠爭議,縣長黃健庭(左)說明。(記者張存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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