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難押奸商 管碧玲促「危險犯條款」立法
2014/10/12 12: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黑心油連環爆,再度引發食安恐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指出,目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致人於死或傷害健康才有刑罰,她已在下週修法的議程中重新提案,盼能通過「危險犯條款」,「奸商才押得起來。」
管碧玲今透過臉書指出,目前食管法對「行為犯」只採行政罰,致人於死或傷害健康的「結果犯」才有刑罰,所以押不到奸商。
管碧玲表示,她曾在去年提起「危險犯條款」,只要有危害健康之虞者,就以刑罰論處,「這樣奸商才押得起來」。
管碧玲表示,為了不讓不肖業者繼續威脅社會大眾健康,她已於下週修法重新提案,將努力爭取「危險犯條款」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