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助妹當選縣議員 前台東縣議員嚴亞美判刑3年6月
2014/08/20 17:34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前台東縣議員嚴亞美年底七合一選舉捲土再戰,甫報准代表國民黨角逐第18屆縣議員,轉戰另選區,巧逢在第17屆縣議員競選期間,為助胞妹、現任縣議員嚴惠美順利接棒當選,數度以現金行賄官司,花蓮高分院更二審日前宣判,依交付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選情再生波瀾。
嚴亞美原為第十六屆縣議員,原本積極尋求連任,未料96六年間卻因車禍過失致死,被判刑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被選委會取消參選資格,隨即打著「1人當選,2人服務」口號,力挺胞妹嚴惠美「代姊出征」,結果嚴惠美以第一高票當選,但檢警調也掌握嚴亞美行賄事證。
更二審法官認為嚴為民喉舌多年,對於選舉制度的精髓應有更深體會,縱因刑案導致喪失參選資格,在打著「1人當選,2人服務」的旗幟下由胞妹代為參選,也能憑藉才德、人品、政見及過去政績等,獲得選民認同,竟不思勝選正途,現金行賄,敗壞選舉風氣,也破壞民主機制的正常運作及選舉公平性,不足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