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鞋案賠1萬 網友願意捐錢多丟幾次
2014/07/11 15:1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苗栗地院今天上午就陳為廷丟鞋案作出一審宣判,法官以陳為廷「對人身施以物理力的攻擊,顯然羞辱意味甚濃,足以貶抑告訴人劉政鴻之尊嚴」,判陳為廷1萬元罰金;對此,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在臉書上提出疑問:「貶抑劉政鴻尊嚴的,到底是劉自己的行為,還是陳為廷的鞋子?」
林飛帆、黃國昌臉書聲援陳為廷
不服判決結果,太陽花學運總指揮林飛帆也在臉書上聲援陳為廷,「不出所料,我們其他六人無罪,僅陳為廷丟鞋有罪罰一萬元。這個判決根本是給劉政鴻交待(代)!」。對此,不少網友發言力挺,表示願意捐錢讓陳為廷再多丟幾次。
律師團的發言人李宣毅律師也表示,是劉政鴻強闖民宅、妨害張家祭祀禮拜,陳為廷才代表喪家丟鞋阻止,應屬正當防衛,不過法官並不採信。李宣毅強調會繼續上訴,且被扣運動鞋並非凶器,將要求法院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