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教官,請帶著最後的尊嚴離開吧!

◎ 劉岫靈

軍人進入校園的歷史背景,源自一次世界大戰的軍國主義,即獨裁政府透過將「軍人」置入校園,以履行監督控制功能(監控校園師生思想與行為),稱為「教官」,這樣的軍國主義制度在民國初創時即進入中華民國。目前為止,這群教官的薪水依據職級約六萬到十萬元不等,退休後同步領取退休俸,全國教官人數二千餘人,年度預算百億。然而就學校的本質功能而言就是講學與研究,且不容國家機器的專制介入,這就是憲法學術自由保障與釋字三八○等多號解釋建構的「大學自治」、「校園自治」的核心所在,學校的主體就是學生與老師,並輔以專業的文職成員而運作。國家機器,不得僭越。

一九八○年代進入「民主轉型」,教官的存在理由消失,但威權遺緒使之另尋各種荒謬的理由。首先,為維持軍人繼續待在校園,教育部以行政命令強制校園必修「軍訓課」,為教官找到新理由,而後各種莫名理由相繼出爐,例如軍訓課教學、學生生活事務處理、學生諮商、訓練軍樂儀隊等都必須仰賴教官。但是大法官釋字三八○四五○號直接指出「軍訓課」不能由政府強制規定為必修,教官教課理由喪失。於是乎穿著軍服在校園不教書要幹嘛?只能繼續找尋新的理由。教授專業科目?這是教授群負責的功能。處理學生生活事務?這是文官組成的生活輔導組的功能。幫學生諮商?這更是專業諮商師帶領的諮商中心的功能。訓練軍樂儀隊?這是專業音樂師資的功能(還能訓練出管弦樂團)。維護校園秩序抓壞人與壞學生?這是擁有司法警察權的駐校警衛與校警隊的功能。

一九九○年代台灣進入「民主時代」,教官已無功能與正當性,其存在的真實理由是—教官乃作為軍隊體系疏處冗員的管道,廢除教官,他們將無處可去。據此立法院於二○一三年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做出附帶決議,二○二一年教官全面退出校園,八年的過渡時間為的就是體恤與保全這批末代教官的生活。二○一六年最流行的荒謬理由是—「校園需要教官管理制服,才能消除學生貧富差距,讓學生免於選擇穿衣的困擾」。校園軍人們,請沉默地帶著最後的尊嚴,離開這本不屬於你們的校園吧!

(作者現任職國立大學講師,台灣大學博士生)

想起當年解除髮禁…

◎ 王顥勳

教育部近日解禁校園服儀,要求校方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此公告一出,衛道人士又開始搬出各種理由反對,某教官更在臉書發表見解,認為服裝統一有維持社會正義的作用,可以保障家境貧窮的學生,不會因治裝而使校園出現階級差異。該位教官的言論,吸引不少人的支持與尊敬。

在此首先要呼籲,軍人存在校園,就是社會不公義的表徵,一個不公義的存在者談社會公義,本身就是很荒謬的事。若真要論及社會正義,教官在校園中坐領高薪,卻不具教育專業,如此不正義的情事,請教官先反省自己退出校園的問題。再者,若真要論及社會貧富的階級問題,請正視過往軍公教高額的退撫福利,造成財富分配的嚴重不公平。請從根本的體制上,修正個人與企業賦稅的巨大差異,彌補社會財富分配不均,而不是用保護弱勢之名,行教育威權管理之實。

筆者高三那年,時任教育部長杜正勝宣布解除公立中學髮禁。當年也有一批思想反動者跳出來,指控這樣將導致老師難以管教、學生會把心思花在打扮上、有錢人可以設計有質感的髮型造成階級差異,如此教育系統會崩壞,將教養出一群不受教的小孩。如今十年快過去了,教育有因此崩壞嗎?

當年不受髮禁教育的這批學生,也差不多逐漸離開校園,步入職場社會,難道這批青年學子的能力,會比過去受髮禁教育出來的人要差?還是說,我們需要一群在校園受到單一價值規訓習慣的人,好在步入職場後可以好好配合職場上的單一思維,成為一個不會思考、不懂改變、不願挑戰傳統的職人。接著,又會出現一股批評聲浪從背後出現:「台灣人沒有創意、不會創新,品牌行銷輸給西方國家。」

外在的穿著打扮,就很需要創意與巧思;外在給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種自我行銷。這是無形創意與自我行銷的訓練過程,而我們的教育卻在學習能力最強的中學生階段,將小孩胡亂發想的創造力給扼殺了。

(作者為期貨交易員,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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