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冠偉
目前全台約四.二萬人欠繳全民健康保險費遭鎖卡,無法用健保卡就醫,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隨即啟動取消健保卡鎖卡相關作業,最快五月底實施。
健康保險署表示,最快五月底啟動取消健保卡鎖卡相關作業。(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大法官釋字第四七二號解釋,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憲法第一五五條及第一五七條分別定有明文。又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復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五項所明定。全民健康保險法即為實現上開憲法規定而制定,該法有關強制納保、繳納保費,係基於社會互助、危險分攤及公共利益之考量,符合憲法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之意旨。惟對於無力繳納保費者,國家應給予適當之救助,不得逕行拒絕給付,以符憲法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保障老弱殘廢、無力生活人民旨趣 。
換言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是透過重分配之概念,讓經濟上處於弱勢之人民亦能享受醫療服務,不因經濟負擔而喪失醫療人權。惟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制卻因人民無法繳納健保費用,即實施鎖卡以拒絕提供醫療服務作為懲罰手段。無異於對經濟上弱勢進行打壓,顯然與全民健康保險法制立法目的相齟齬。
(作者為大學法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