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憤怒的湯姆熊

◎ 姚怡蕙

最高法院就湯姆熊男童遭割喉案做出最終判決,凶嫌曾文欽逃過一死,判無期徒刑定讞。因為他有精神疾病就可以免判死刑,而判無期徒刑正合他的意,曾文欽曾自稱就是想吃免錢牢飯才會想要去殺人。好手好腳的一個人為什麼不好好工作賺錢?非要搞個殺人只為了吃免錢飯,為什麼法官要判無期徒刑合他的意,我真的無法理解。

而被他無辜殺死的男童呢?誰來還他一個公道,小男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正有美好的未來在等著他,而殺人犯曾文欽算什麼東西?這種沒有未來的人憑什麼要花我們納稅義務人的錢養他一輩子?國家要養他多久?他才幾歲?再活三、四十年也沒問題,難道我們這些有繳稅的好國民就要養他這麼多年?我真的不願意把我的錢浪費在他身上,我們的錢如果要花在這種人渣身上,我寧願丟到馬桶裡沖掉。

我認為這種隨機殺害兒童的人應該排除於聯合國兩公約對任何精神或智能障礙者免判處死刑之外,否則未來有人犯罪就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就可以獲得免死金牌,鑑定過程裝瘋賣傻誰不會?希望此案可以有重審的機會,或是大家一起連署更改現行法制。關於此判決結果,我真的非常憤怒。(作者為書記官)

4年前犯下湯姆熊男童喉殺害命案凶手曾文欽,日前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資料照,記者黃文鍠攝)

◎ 洪長源

女兒和其夫逆倫弒母還棄屍案,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本是唯一死刑,只是因為在校成績好,所以免死;台南湯姆熊男童割喉命案,仍有教化可能,也一樣免死。只要有教化可能就可以免死,請問法官鄭捷又憑什麼判死?

所謂「教化」,不只是對犯罪者教化,重要的還有對社會的教化,教化社會大眾作奸犯科者終需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從而循規蹈矩,安分守己,減少犯罪率。如果只是針對犯罪者的教化,不能給預謀犯罪者一些警惕的話,又如何維護社會秩序?如何減少犯罪行為的發生?

就如湯姆熊曾姓凶手嗆聲「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果真法官是被兇嫌牽著鼻子走,判決理由難被社會接受,與社會大眾的期待落差太大了,今後誰還相信司法?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