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建議DPP:外法套裡法 包裹立法

才能達成蔡英文所說:「台灣必須把握這僅有一次的轉型正義機會」

◎ 羅傳賢

蔡英文曾說:「台灣必須把握這僅有一次的轉型正義機會。」(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轉型正義是在民主轉型之後,為過去威權體制的政治壓迫所導致的司法不法或迫害,進行對受難者的賠償、加害者的道德譴責及歷史真相的發掘。台灣民主化至今雖已逾二十年,但轉型正義的處理十分緩慢,五分之四的受難者已含恨離世,倖存者也逾八十高齡,在風燭殘年中,只能無語問蒼天。

民進黨團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包含處理不當黨產,內容繁雜,阻力增加,何時過關無法預料。如能順利通過,促轉會委員提名仍須經立院同意,依法運作二年內須提出總結報告,如有制修法必要者並提出草案,需再進入第二回合的立法,預估耗時恐在四年以上,這樣的立法決策能夠符合正義嗎?

與其空等四年,不如借鏡先進國家的綜合法案技術,以「促進轉型正義綜合條例草案」取代之。亦即,將促轉綜合條例擬增定、修正的法律條文併在這個法案中以專章規定處理,此法案稱為「外法」,立法審查時予以逐條討論通過。而被指示須修正的現行法律,如國家機密法、檔案法、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行政院組織法、民法等的修正則稱之為「裡法」。立法時逐法予以通過。裡法的修廢本身便是外法的內容,外法套裡法,猶如電腦的指令,裡法就如輸入指令後輸出的文字,隨外法的通過而生效。

綜合法案乃為避免規範各個不同領域的法律彼此產生衝突,於一個共同立法政策的基礎上,就必要變更的法律規範作成一個法律包裹,將數個要修正或制定的法律,整合在一個法案中做處理,又被稱為「包裹立法」。論者以為,綜合法案具有彰顯立法政策目的、維護法律秩序完整、同步完成立法工作的優點。行政院於八十五年送請立院審議的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修正部分相關法律綜合法案,原本即有意採此技術處理。但因立委對此新方式不熟悉而反對,後來,以包裹黨團協商的方式圓滿的解決了。

蔡英文曾說:「台灣必須把握這僅有一次的轉型正義機會」,立院為使轉型正義的法案能夠與受難者、家屬、社團、專家學者充分溝通,並提升議事效率,如採用綜合法案的新技術,無疑是明智的決策。(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前立法院法制局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