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網路家家酒

◎ 張家定

行政院會通過「菸酒管理法」部分修正條文,朝開放網路販酒之路更進一步,如此作法令人遺憾。

世衛組織多次提及飲酒對個人與社會可能帶來的風險,因此呼籲各國政府從徵稅、價格、推銷及供應等管制酒品的販售,尤其應針對年輕人加強保護措施。然我國政府卻背道而馳,為了商業利益而想放寬酒品的取得管道,無形增加兒少取得酒品的風險。

兒少飲酒率會受到酒品取得便利性影響。二○一三年台大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的研究團隊發現,有兩成的國、高中職學生在實施調查的半年內曾經飲酒。且學校周圍一公里內的便利商店數越密集,青少年飲酒的機率越大。

為避免兒少利用網路購酒,行政院提出的主要配套措施是信用卡支付、超商交貨把關。可是十五歲者即得持有附卡,金管會、資策會亦指出,目前我國信用卡交易處理流程並無辨識正、附卡之機制,亦無法分辨附卡持有者年齡。再者,據二○一三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抽查,更發現全台十四縣市的連鎖超商都有違法販售酒品予未成年者的情形,店家總違規率高達七九%。未來超商店員能否落實執行年齡檢查,不免讓人存疑。由此可見,行政院期待的把關機制形同虛設。

中央政府為了拚經濟,或迫於酒商、電商業者壓力,為開放而開放,而部分地方政府則擔憂開放檢舉實體商店違法販酒予未成年人,檢舉達人大量舉發導致業務量大增。把控管責任全丟給超商第一線工作人員,恐嚇超商違法即開罰,但卻又無心稽查,如此失能又怕事的政府,如何讓人相信開放網路販酒安全妥當,不會有害兒少?

(作者為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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