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黃宗鼎/以「南沙隸台說」取代南沙固有說

黃宗鼎/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特聘助理研究員

馬總統太平島之行的最大貢獻,在於讓國人重新關注南沙群島的主權問題。除了中菲南海管轄權仲裁案、太平島天然島地位等焦點外,「南沙固有說」應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馬總統在太平島宣言中關於南沙為固有領土的循例性說辭(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海域均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海域),可溯自二○○六年外交部針對越南發表有關我在太平島興建機場跑道聲明之新聞稿,至於我正式將「南沙固有說」放入外交說帖,應可見諸一九七一年七月針對菲總統正式照會我國非法佔領太平島之聲明內容。

南沙固有說,即大抵起自於中華民國政府被迫退出聯合國的一九七一年,南沙固有說的發展,既與當時南海油氣資源競爭的開局有關,亦在彰顯蔣介石政權寥寥無幾的中國資本。

太平島與南沙確實是我國領土,但絕非我國之固有領土。許文堂教授曾表示,一九三○年代中國地圖上所見的「南沙群島」,指的其實是今天的「中沙群島」,而今天南沙群島所在的區域,當時叫做「團沙群島」;理由二是,團沙群島內的島礁名稱多係外文轉譯而來;理由三是,官方在一九二八年時所認定之中國最南領土,仍是西沙群島。

參與仲裁案甚深的菲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皮歐已明白指出,一九三○年代中國之「水陸地圖調查委員會」僅在複製英人海圖,並刻意以讀音相近之中譯為南海地物命名;例如將應屬水下地物之James Shoal誤譯為「曾母灘」,並視為中國之終南領「土」。

先不說固有說與當代海洋國際法嚴重脫節,就固有說的罩門已為對手國掌握一節來看,固有說以及環繞於固有說的U形線論述,只會越來越往死胡同裡走。

相對地,「南沙隸台說」應是適切而具有說服力之論據。一九三九年,日本併「新南群島」(南沙群島前身)於台灣總督治下,奠定了南沙隸台說之基礎。一九四六年,中國駐菲總領事館向菲方強調:「新南群島既已併歸於台灣,而在台灣歸還中國之後,該群島便置於中國主權轄下。」

此一包裹兩段論繼而見諸戰後對日和約之討論,首先是一九五一年外長葉公超反對將南沙寫入《舊金山對日和約》時提出之第二點理由(日本既已將該群島劃歸台灣管轄,該群島自係隨台灣之放棄而放棄);其次是一九五二年《台北和約》議約代表答覆日代表有關「何須將南沙寫入日本所應放棄領土」時之說法(日本佔據台灣期間,曾將南沙轄屬台灣),更是國民黨政府將南沙隸台說具體適用之明證;一九七一年外交部之〈南沙群島說帖〉在在肯認了一九三九年日本於南沙之佔領,以及將之劃入高雄州管轄之效果;同年亞太司代表在「南沙群島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中又明言「我係以台灣高雄州之一部接收南沙群島」,並強調接收人乃曾任高雄州接管委員會主委之台人─謝東閔。

綜言之,南沙隸台說不僅確有公認之歷史根據,且有成熟說帖乃至於對外聲言之基礎,當使我國更能在南沙主權論戰中取得制高點,擺脫以傳統固有說敝帚自珍,乃至於將(東、西、南、中)四沙論據混為一談之泥淖。

盼我政府考慮以隸台說作為今後主張南沙之主要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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