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退選與錢

◎ 宋娣

李登輝前總統曾說過國民黨的棘手事,只要用錢能解決就好。由此看「換柱」,試想,洪秀柱在「破磚」前的登記費,就繳了七百萬元,之後參選亦收到數千萬元的政治獻金。登記費是否會變成被「沒收」?政治獻金是否會被追繳?加上就此事的磋商是否會觸犯「搓圓仔湯」的法律責任等,皆攸關換柱計畫成敗。

按照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登記繳費規定,是不能退還的。但洪情況不同,是經黨內民主程序產生,如今「被迫引退」,黨自不能不予退費,且應早退以示誠意。至於政治獻金的歸還問題,難免會因突然「換選」的時間因素,認定上有所差異,若黨中央不能妥處,自易產生負面效應。

據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答覆立委的說法,若洪秀柱決定不選,便不能再使用政治獻金,其已使用的政治獻金,將來會計申報書要列為支出,剩餘的政治獻金則要繳庫,而三個月內還要申報會計報告書給監察院,監院將依照報告書,再來查核云云。

顯然,洪所面臨被迫棄選過程,十分艱辛,甚至將在經費開支上出現重大壓力。偏偏馬朱錙銖計較,恐怕會埋下黨的分裂及覆亡危機。此足見國民黨黨產果然是「萬惡之源」!

(作者為網路新聞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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