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自然生態沒那麼廉價

◎ 許嘉軒

近年來民眾對於環境意識逐漸抬頭,許多過去遊走於法律漏洞的生態議題,現今慢慢地被重視。例如盜獵、走私、山坡地和海岸線違建、放生等生態犯罪案件層出不窮,政府究竟有沒有制定法律規範這些案件呢?答案是有的,但即使有規範,仍是防不勝防。生態資源相關法律的嚇阻能力為何不見功效?答案是因為政府「錯估」了台灣生態資源的價值,也就是說罰則太輕,把台灣的自然資源估算得太廉價。

遏止生態犯罪,筆者認為有兩個面向。第一就是重新訂定「合適」的生態相關法條,讓生態資源的價值能受到合理的保障。第二即是執法單位「確實且嚴格」的執法。不過以長遠來看,要和生態和平相處仍需從教育著手,這也就是環境教育的重要性。當人人都以生態平衡、生態正義或生態倫理的想法出發去做某一件事時,自然資源才有永續的希望。

無論是山上坡地開發、海邊別墅環評,甚至深海汙染,都有人類一份。(記者蔡宗憲翻攝)

舉個例子,財團要到海岸或是山坡地蓋度假飯店,勢必就要大興土木、破壞原本的自然環境。但如果擁有環境意識的人就會考量,到自然環境度假時不要住財團的大飯店,住當地的民宿才能體驗當地特色、融入在地文化、體驗生態旅遊以及給當地人就業的機會。如此一來就能縮小財團飯店的市場,進而使財團退出國家公園或是自然風景區。

台灣真的是塊寶島,在大學和碩士期間研究調查走訪了許多人煙稀少的地方,有了很深刻的體悟。不過看著一而再、再而三的生態問題不斷發生,實在令人痛心。希望社會大眾能共同努力,為我們的下一代留下傲人的台灣生態資源。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科學系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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