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別想搞「網路實名制」

◎ 張惠和

藝人楊又穎輕生,引發各界關注「網路霸凌」,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的傷害別人的權益,他希望政府未來也能立法、執法來保障民眾。

 新北市長朱立倫。(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很遺憾的,朱主席不能從加強生命教育的角度著手,因為每一個人都有義務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義,但是沒有權利毀滅任何的生命。

而且藝人受到網路霸凌並非個案,也不是台灣特有的現象,二○○八年「韓劇天后」崔真實上吊自殺,當時就有不少人認為與網路霸凌有關,韓國政府當局甚至推動「網路實名制」,防止匿名網友留言。不過在二○一二年,韓國憲法裁判所八名法官一致做出判決,裁定「網路實名制」違憲,韓國通訊委員會也將「網路實名制」廢除。

況且網路發言其實跟使用文字和語言一樣,如果涉及公然侮辱、誹謗或損及他人權益都有刑法之公然侮辱罪(刑法第三○九條)、誹謗罪(刑法第三一○條)或其他相關法律規範,因此部分立委主張立專法來防止網路霸凌,實務上是否妥適值得商榷。

(作者為退休公務人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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