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能源民主

◎ 高茹萍

福島事件發生迄今四年來,「福島」很難擺脫核災、輻射污染、家庭分裂、隔離…這些讓人遺憾及嘆息的聯想。但是昨天看到資深媒體人莊豐嘉撰「『福島未來』二○四○完全再生能源」文中提到,福島人民雖然遭遇空前災難,然而,藉由發展再生能源創造新產業,進而向外界招手共同發展再生能源,積極研發「福島未來」為名的福島式海上風力發電系統;福島逐步邁向復甦,未來將可望成為再生能源的典範。日本人將危機化為轉機的意志和行動力,讓人不得不佩服!

反觀離日本不遠的台灣,雖然在去年林義雄先生以絕食迫使政府訂下「核四封存」的決定,但是如果不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替代傳統能源,「核四封存」不是停建、「核一二三延役」的可能,讓台灣民眾仍須再度走上街頭。
 圖為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為了廢核四禁食進入第七天,在母親墓地前,林義雄胞妹林麗貞(左)痛哭,希望母親「給阿兄力量」,林義雄(中)眼眶泛淚,拍了妹妹的肩。(資料照,記者王揚宇攝)

身為公民,本不需過分期待政府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從發展再生能源成效卓著的歐美國家如德國,或近來到台灣介紹的首爾市的成功案例來看,能夠影響政府訂下再生能源政策的關鍵推手,其實是來自民間的力量,最後才能在強大公民力量推動下,促使政府改變國家能源政策。

過去,談到能源,一般民眾總覺得那是中央政府或是台電的事,其實公民理應有主導權。就如福島人民也曾經反對核能電廠,但當國家堅持蓋核電,之後發生核災的苦難,卻由福島人民來承受,因此福島人民痛定思痛,要努力以再生能源做為未來主要電力來源。

要邁向能源民主的第一步,需要政府落實資訊透明,包括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綠電資訊、躉售電價審議及用電資訊,並建立及擴大公民參與再生能源的機制。

二○一五,我們需要政府和民間一起以決心和毅力共同克服障礙,共同訂下一個負責的、為後代子孫著想的再生能源政策。

(作者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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