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1400萬棵小樹苗給我們的教育

◎ 李有田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植樹節,林務局公告已經準備二十萬棵小樹苗,預備給相關單位和民眾植樹。從民國三十五年首屆植樹節迄今,正好七十週年,這一四○○萬棵種下的樹到底在哪裡?我們高山上的樹,早期因為要外銷木材創匯,遭到大量砍伐,像阿里山、太平山等地的紅檜、扁柏、牛樟等。原本數百年用來保護水土的高價值樹木,經砍伐後改種柳杉。發現氣候不宜後,卻未再積極種回原生的牛樟、紅檜、扁柏。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這些中心是黑的柳杉人工林日益老化,也不再長大,為何不能儘快予以改植?

我們的郊山,原本有很多較長命的珍貴樹木,像琉球松、樟樹、榔榆、紅楠等。但在景觀業的需求下,這些樹被挖出去做豪宅的綠化。只剩下壽命不長的相思樹、野桐、油桐、白匏子以及遍山的榕樹等,卻未見政府積極的補植樟樹、楠樹、琉球松等長壽的樹種。每逢大雨,土石沖刷、樹根外露、榕樹勒殺其他樹種、小花蔓澤蘭等藤蔓四處滋生。為什麼不能在郊山積極補植呢?

機關學校、公園或人行道、安全島的樹,國外統稱都市森林。因為與人的生活和生命財產息息相關,樹木的品種、苗木的規格、樹穴的大小、植穴的土壤品質,都有嚴格的規定。這些景觀樹構成都市的地景,也直接影響我們的生活、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可是,我們的規範(SOP)在哪裡?

林務局發放的小樹有符合景觀樹的等級嗎?由於我們從來不用心去規範植樹的種類、苗木品質、土壤品質,和養護。我猜過去七十年來所種的一四○○萬棵樹應該大多夭折了,然而我們仍然熱中於每年在都市中種小樹。只種不養,任其自生自滅,形同棄養。

與其每年種二十萬棵小樹,然後任其自生自滅,不如訂定更積極的樹木復育政策,來強化國土,美化都市景觀?在高山上,積極復育牛樟、扁柏、紅檜等樹齡長的原生樹。聘請原住民種樹,拿每年清淤的錢付養樹的錢應該綽綽有餘,也提供穩定的就業機會;在郊山上,積極復育樟樹、琉球松、榔榆等樹齡長的樹,甚至可以考慮都市內的行道樹更新,把長得過大的黑板樹、小葉欖仁、榕樹、苦楝、白千層移到郊山上,解決行道樹樹穴過小、破壞路面的問題,也可以讓郊山不再空洞化。

在都市林的管理上,我們需要中央主管機關來修法保護都市林,保護都市的綠覆面積。不可以為了開發基地,把都市森林整個摧毀,砍大樹種小樹。我們需要樹木修剪和移植的規範來管理樹木工作品質,不再有像松菸大巨蛋這種連根拔起的粗暴移樹行為。我們呼籲政府比照國外,建立專業樹藝師制度,來照顧我們的樹木。

(作者為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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