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眼中只有大戶沒有小戶

◎ 魏世昌

證所稅大戶條款為什麼不廢?二○一二年因啟動證所稅稅改而請辭的前財政部長劉憶如,那時她所提的證所稅方案,係以交易淨所得超過四百萬元以上做為課稅基礎,初步估計稅收至少一百億元;而今的大戶課稅門檻維持年交易額十億元,按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政府一年卻只能課到九億元的證所稅,甚至可能因此每年損失三百到三千億元的證交稅收。

如今的證所稅稅收不到當初政院版的十分之一,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證所稅自劉憶如下台後,早已名存實亡了!

筆者最初想,如果政府可以藉由開徵證所稅,從事醫療保健工作、照顧中低收入戶家庭、核發補助失業津貼和養育津貼等社會福利措施,改善貧富差距,減少階級對立;換言之,透過賦稅政策的導正,達到所得重分配的效果,對國家資源配置和社會財富分配做適當且必要的調整,那才有公平正義可言。然而如今的大戶條款,儼然只是一個處處妥協被改得四不像、造成股市交易量萎縮,且擾民而因小失大的政策。

這樣為什麼我們還要留大戶條款?難道只是給財政部、給馬總統留一個面子嗎?

(作者為軟體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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