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修憲時機稍縱即逝

◎ 范姜提昂

歷史性憲法時刻,稍縱即逝!面對超高門檻,任何共識之形成,都必須掌握兩大關鍵時間點:一、明年「二至五月」國會第一會期通過修憲案;二、即使延會,也須趕上「通過並公告半年」後,來得及「綁」國會或總統大選辦公民複決。錯過其一,便須再等四年!且必須「憲法時刻」之火,未熄。

水到渠成之事,在天不在人,時間緊迫!凡必衝突的議題,請暫時忍耐,本次修憲之最優先:降低修憲門檻!門檻合理了,任何爭議都可在未來,經過正常憲改機制,爭取入憲;公民定義下修十八歲,共識夠,為次優先。

再者,立法院為我國唯一修憲機關;而現行選制扭曲全國民意比例結構,小黨被技術性壓制,大黨卻「過度代表」民意;若不徹底導正,卻肩負未來爭議性修憲重任,其正當性必遭質疑!因此,第三優先,應改回「兩票制原創者」德國的聯立制,捨棄現行日本大派閥出品的「山寨版」兩票制,讓所有跨門檻的大小黨,都能取得「與得票率完全相符」的得席率。天知地知,台灣政局與日本不同,非派閥所能閉門獨斷,公平性最重要!否則永無寧日。

總之,成敗關鍵在時間!不過,時間緊迫也是轉機,可順勢導正過去修憲方式之嚴重錯誤!日本憲法,徹頭徹尾是由一群美國律師執筆,麥帥裁決,日本人只被徵詢的「外來憲法」,從拿回主權至今,一個字都沒改,為什麼?

以第四章「國會」為例,有關議員定額,選舉區、投票方法及其他選舉事項,都只寫「由法律規定之」。日本選制多次更動,從未動憲法。我國增修條文規定這麼細,少有,那是私心。這回,原本應該或可以降為法律層次的,都改回由法律定之。這是打開憲政改革大門的另一種「合理降低門檻」策略;原則有共識,入憲,細節交給新國會以法律訂定。時間緊,轉機!(作者為台灣北社法政組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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