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陳欽賢╱少問了一句話

陳欽賢╱台南地院法官

那個發生在十多年前的案子,終於被注意到了。

民國九十年間,一個夜黑風高的夜晚,一些壞人闖進大陸的台商工廠,殺死了四個台商和一位大陸女子。案發不久,三個台籍父子迅速溜回台灣。大陸公安蒐集了一些物證、做了一些科學鑑定,通知台灣檢方逮人,並依照大陸的蒐證和鑑定結果起訴了那三位父子。

如果接受死刑的制度,這是一個只能判無罪或死刑的案子。

若從大陸送來的證據資料來看,他們的確用心地「科學辦案」—比對了膠帶上撕痕是否相符、比對了膠捲上的指紋、找了兩條狗嗅聞現場附近撿到的衣褲與被告住處衣褲的味道……。為了讓法院相信大陸的鑑定合乎刑事鑑定常規及原理,檢察官找了刑事警察局當時最負盛名的鑑識專家到法庭說明,並提出鑑定意見。

身為合議庭的成員,始終不放心那個人權紀錄如此不堪的國家做出來的蒐證結果和鑑定報告。那個國家,想要證人說什麼證詞、想要獲得什麼樣的鑑定結果,都是可以做到的。天曉得,那兩條狗在做完嗅覺反應之後,會不會被愛吃狗肉的廣東人宰來吃掉?

鑑識專家的確肯認了檢察官想要證明的事項,但也提到了兩點;刑事鑑定必須仰賴可信任的實驗室;就在十多年前,台灣還未完全脫離鑑識單位配合偵查單位期待做出鑑定報告的不堪年代。

合議庭一路挑著專家預先準備的書面報告細節問,越問越尖銳,問得大家滿頭大汗。當法官問出台灣在十多年前也曾經歷過那個「鑑定配合偵查」的不堪年代,且大陸此部分的發展比台灣落後的答案之後,合議庭沒有讓專家回答「你覺得大陸的刑事鑑定現狀比台灣差多少年?」這個問題。事後得悉,當時他已準備比出二十年的手勢了!

少問了這個問題,以及沒有辦法讓判決清楚呈現出「一個人權紀錄甚差的國家(或地區),做出拒絕被檢視評估的鑑定報告及調查結果,是不能被信賴的」這個直接尖銳的觀點,是應該耿耿於懷的,在第二審多次撤銷了合議庭的無罪判決、改判死刑之後!

於是,我想要把這段過程記錄下來,提醒我的學弟妹們:若有機會,一定要為你篤信的信念堅持及奮戰,就算沒有成功,我們還可以安慰自己:我曾經盡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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