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謝長廷來函

貴報A6版廿九日內文刊登「…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廖國棟希望檢調應善用科技即時鑑定,不能輸民間,並指副總統吳敦義多年前參選高雄市長,因為一捲假的錄音帶落選;羅指當時台灣科技還沒那麼進步,錄音帶後來送到國外鑑定,才還原真相,事後出面替錄音帶背書的台大教授也沒受到處罰,選舉奧步應受選民唾棄。」廖、羅所言多處與事實不符,說明如下:

一、當時扣案的錄音帶,由台大教授江文瑜鑑定後證實錄音帶並非變造,但當時檢察單位也曾交付一捲錄音帶調查局鑑定,卻證實經過變造;但經事後仔細核對,兩捲錄音帶並非同一捲,也澄清當時江文瑜鑑定的該捲錄音帶並未被變造過,因此江文瑜最後也不起訴。事實與文中所稱「…吳敦義多年前參選高雄市長,因為一捲假的錄音帶落選…」顯然不符,以此例類比選舉奧步,實為顛倒因果的行為。

二、在民國九十五至九十七年謝長廷參與台北市長和總統選舉時,確有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及前高雄市府參事林宏明出面指證表示,謝長廷在林宏明家中將錄音帶交付給陳春生,但經過法院長期的調查,最後配合其他多樣證據,兩人被依違反選罷法,散布不實事實、偽證等起訴,並被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入監執行(案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一○○年度上訴字第一一四六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八年度訴字第四七二號)。此事實證明,因為選舉奧步而受到傷害的是謝長廷,並非吳敦義。

民主化的台灣經歷多次選舉經驗,選民早已對奧步手法深惡痛絕,執政當局應具體防範遏止,而非草率移接,使得終獲司法清白的受害者謝長廷再次受到冤枉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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