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吳健保落跑,誰該負責?

◎ 高榮志

吳健保又跑了,高院頒布「防逃機制作業要點」。司法「再度」亡羊補牢。人民實在看膩了這種「司法大戲」:大咖跑了,頒法修法,一副痛下決心的景象。大咖再跑,再來一次痛定思痛「頒法修法」大戲。煩不煩。

如果頒布法律就有用,法務部老早制定「防逃要點」,大咖也不會一逃再逃。前年跑了羅福助,法務部無法可設,推說「法律不周延」,要修刑事訴訟法第四五六、四九六條。這招聰明,立院效率不彰,只要法案遙遙無期,理由就能一用再用。

最無辜的是警察,勤務已經很忙,還要撥出人力監控。明明判決日期可以預測,警力虛擲,還要承受罵名。要防逃,院檢雙方應先摒除我行我素。終審法院不要老大心態,列管的大咖,判決前先知會一聲,傳真打電話都行。

要省事省錢,就要求被告定時報到。科技發達手機普及,定期「打卡」回報行蹤,不是難事。釜底抽薪之計,是強制被告到庭聆聽判決,有罪立即執行。同時,這也會強化司法的神聖性。

(作者為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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