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司法砧板上的舞者:馮光遠

◎ 曾道雄

中國汶川大地震,偷工減料的學校和公設全倒,但官商勾結沒事,反倒是批評「豆腐渣工程」者要治罪;馬政府的建國百年荒謬劇《夢想家》,兩晚燒掉納稅人心血二.三億元,官商一樣沒事,但作家馮光遠因批判主其事的時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卻要在這個禮拜五入監

「人渣」者也,有如阿拉伯鳳凰,說牠存在,卻不知在何方?法官因此只能憑空想像,惟自由心證之是非兩極,至大無邊,譬如你說王某某是「聖人」,卻有人說是「剩人」!馮光遠指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有人說這是「明貶暗褒」,但法官則判他侮辱官員!寒蟬效應之下,現在即使全民吃地溝油,也沒人敢再罵聲人渣公務員了。

二.三億元可以做什麼?教育部今年補助全國國中小整建老舊廁所,才兩億元;老舊校舍耐震力評估強化計畫,也是兩億元;各地方文化中心經費拮据,如果全國廿三縣市都各給年度補助一千萬元,那就是《夢想家》兩晚所燒掉的錢!

大家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但如果他的惡僕恣意揮霍家財,而「頭家」訓他一句「人渣」就得坐牢,這算什麼倫理?什麼司法?馮光遠像隻鱷魚,一口咬住滿身銅臭的《夢想家》不放,他又像是一位在司法砧板上騰躍的舞者,盡情地跳了一支金聖嘆式的狂想曲(Rhapsody),然後瀟灑入監服刑。他的犧牲明白告訴了社會:《夢想家》荒謬劇最壞的惡例,是讓政客的黑手伸入藝術的領域,將文化淪為政治的文宣品;而當其演出負責人,也隨著盛治仁相繼脫身之後,文建會裡承辦業務的事務官,就必須去清理那些狗屎豬糞的善後,還要接受法院的一再調查,最後導致身心俱疲。不肖政務官之傷害事務文官體系,莫此為甚。

現在,台北兩廳院、台中國家歌劇院、高雄衛武營,連結成「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這時間點上,馮光遠事件正提醒我們:國家文化資源有限,職掌者必須允執節目成本回收的「效益分析」,力求軟硬體的循環「再使用機制」,以達成「永續發展的實踐力」。這些要義,才是馮光遠這場官司的本質,也是國人所應共同省思的嚴肅課題。

(作者為音樂家,二○一一年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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