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故宮不應替中國盜版脫罪

◎ 廖觀湖

日前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控,中國三希堂(北京蘇音公司)在未經我方授權下,出版目前典藏於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清代「文淵閣四庫全書」複製品,每套甚至售價六千萬人民幣天價,筆者認為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應出面道歉並負責。

對於立委的指控,故宮發言人金士先表示:北京蘇音一開始印四庫全書時,的確未跟故宮申請,後來雙方簽訂合約,依規定蘇音應繳履約保證金,但蘇音繳不出履約保證金,經協商、催付無效後,已與蘇音解約。

試想:北京蘇音公司事先未取得我方授權便擅自複製文淵閣四庫全書,此乃竊取我國文化資產,當時故宮便應出面要求蘇音賠償,怎能反而替蘇音的違法行為脫罪?如今蘇音耍賴不履行合約,我方除了要求對方銷毀所有複製品不得發行外,似乎便沒有其他具體而有效的懲罰方式,這樣的做法嚴重損害我國的文化資產權,馮明珠院長能不出面說明嗎?

(作者從事文史研究工作,桃園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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