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鎮壓之夜閣揆睡覺?

台北地方法院前天傳喚行政院長江宜樺,審前訊問他在今春太陽花學運期間,是否下令警察「限時清空」被民眾佔領的行政院區,以釐清他在被控殺人未遂等罪名的責任。江宜樺和警政首長等五人,因三月二十三日驅離群眾,遭二十六位民眾提出自訴。以被告身分出庭,江宜樺是閣揆歷來之首見,本案攸關我國民主法治的落實與提升,意義重大。

傳喚行政院長到庭,法官面對權勢,能否堅持實事求是、獨立自主最重要。誠然,行政院長公務繁忙,日理萬機,不宜受經常的法律訴訟案件所羈絆;且其出庭牽涉維安,勢必勞師動眾。果然,江揆出庭當天,管制交通、廣架蛇籠、擺鐵欄杆,警方如臨大敵;其陣仗之大,乃有「猶如皇帝出巡」之評。

傳喚閣揆,法官要有極大的專業道德與勇氣。一如所料,已有人為官方辯解,指因自訴案傳喚閣揆,小題大作;如成風氣,不啻鼓勵以自訴為濫訴的工具,增耗社會成本。實務上,以往針對包括總統在內的大官自訴案甚多,絕大多數「一看就知道與他們無關」,不宜輕擾當事人,實無傳喚閣揆之必要。

不過,這些理由顯難適用因「三二三」驅離行動而引發的本案,也相對凸顯本案法官傳喚閣揆之舉,的確不同凡響。

眾所周知,太陽花學運石破天驚,年輕人看不慣主政者在服貿協議一意孤行,代議政治失靈,以佔領立法院議場等非常手段表達訴求,義正詞嚴,乃能感召五十萬公眾聲援,獲得廣大民意支持。其間「三二三」事件,警方流血驅離群眾,施暴鏡頭震驚各界,自訴人都是現場受害者,茲事體大,絕非例行公事,法官不能以尋常的自訴案處理。

以本案而言,有如前天法官隔離訊問被告所調查的重點,亦即驅離行動的背景、過程與指令,以釐清被告責任。再從民主法治的高度來說,「三二三」事件牽涉國家暴力,警察當晚不但對手無寸鐵的學生群眾以不符比例原則的暴力相向,行動前且先驅離新聞記者。從而,本案也事涉公權力行使適當性及界限、國家暴力、公民不服從行動的保障等憲政層次問題。

除了處理如此嚴肅的問題,當事人應訊時的說詞,出現歧異;尤其江宜樺所言,事關當事人誠信與公信力。據報導,江宜樺宣稱,他深夜一時到清晨六時在睡覺,「沒人打電話給我,中間發生什麼事,我都不知道」。「鎮壓之夜閣揆睡覺」之說,社會譁然,有人認為不合常理,有人質疑係當事人卸責之詞,還有人指只要調閱通聯紀錄即可真相大白。凡此,都需要法官確實查明,公正裁決。

民主法治國家,司法部門是最終仲裁者,包括大官挨告,也是民主法治的一部分;有如美國聯邦眾議院近日表決通過,以推行健保僭越職權為由,將對歐巴馬總統提出法律訴訟。重要的是,司法部門獨立無偏,善盡其責,方能化解歧異,確保公義,維護社會安定。

事實上,台灣正出現這種改革與正向改變的可能。太陽花學運最明顯,展現了年輕世代關心國事、積極改革的理想與行動,為國家社會帶來邁向新境界的新希望。同時,就在江宜樺出庭前一天,終於發揮國會自主、回歸民意的立法院,也在行使監委同意權案有了嶄新的表現。在肯定法官傳喚行政院長之際,我們也深信,只要司法部門擺脫政治操控,堅持並落實獨立審判,台灣的民主法治,必將有令人民耳目一新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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