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物理治療師vs.推拿師

◎ 林敬予

衛生署通過推拿師不須撤出中醫診所,僅需加註傳統整復,另設通道,並以自費計價方式,即可繼續執業。據報導,衛生署將推動推拿師證照制度,比照西醫復健師取得證照。筆者身為一個執業物理治療師,覺得政府不僅犧牲合法醫事人員權益,更助長證照貶值。

物理治療師須經過大學四年養成教育,外加通過國考錄取率僅約二十%的證照考試,在醫院中為臨床個案提供關節鬆動、牽拉按摩等徒手治療。但進了職場後,才發現原來師徒制、學分班取得的推拿師資格更吃得開。

依國內現行法規,物理治療因為是醫療行為,所以無法跳脫醫師診斷自行開業,依法必須取得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才得以執行物理治療。但是推拿師卻可以保留推拿或傳統整復之名,只要不宣稱療效、銷售藥品或執行侵入性治療即可自費開業。這種醫療政策,沒牌執業更自由。

同樣針對慢性疼痛患者,選擇美容SPA業的按摩服務,每小時動輒五百至一千元,現在又多了推拿師的自費項目。如果選擇物理治療師提供按摩或伸展服務呢?依照現行健保給付,一小時可能數百元不到,還必須分擔高額醫療儀器、人力與醫院經營支出。

如今此案一出,中醫診所勢必再度選擇好講價的無牌推拿師,惡化徒手治療薪資結構,摧毀復健學界與業界生態。

政府如果真要將推拿合法化、獨立化,也應召集醫療保健學者、業界共商人力資源概況,且一併探討相關醫事人員的執業細則與權益,才不會讓現行合法醫事人員因政府殘害專業尊嚴與執業生態而大量流失。

(作者現任區域教學醫院物理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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