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色盲不能上醫學院?

■賴其萬

幾個月前參訪某個醫學院的系所自評活動,注意到該系所的招生條件有一項提到「視覺、言語、聽力、行動、精神有嚴重障礙,及辨色力異常者,對於有關醫學課程之實驗、學習將有困難,並對醫療工作有安全之虞,不適合填選本系」。

這個規定引起了訪視委員的質疑,到底患有色盲的人能不能唸有關醫學的科系?個人覺得,今日的醫學已經發展到高度精細的科學儀器以及專業分類,所以該入學標準的限制是否仍應維持一成不變,實在值得商榷。

一位從國外來參加訪視的學者也提出看法,他說曾有位因車禍斷臂的學生,在歷盡千辛萬苦之後,考入他們學校的復健系,畢業後服務時,當病人發現他們的復健師居然身裝義肢,但殘而不廢時,都受到激勵而不再自怨自艾,結果反倒比一般復健師的病人康復得更快。

最近考選部、教育部與黃達夫醫學教育促進基金會為了改善醫師國考制度,邀請美國主辦醫師國考的NBME委員會主席Dr. Laurence Gardner,前來主持有關醫學教育與國家考試的幾場演講。他在第一場演講時,主動提及他患有先天色盲,所以對自己演講中所顯示的圖片及標示,有時會有辨識上的困難。由於他個人對此非常坦然,所以在聚餐時,我就問他,到底色盲對他的學醫、行醫過程有否造成任何困擾。他說,「在醫學院唸病理學與細菌學時,因為辨色力的問題,有些顏色看起來與一般人不太一樣,但事實上我對辨認不正常的部位並沒有太大的困難。在學生時代我常會在考卷上寫道,『我因為色盲的關係,也許有些細節沒有看出,請有機會告訴我正確答案』」。

他很誠懇地告訴我,四十年前申請哈佛大學醫學院時,學校並沒有因為他有色盲而給他任何刁難,而他在這三十多年來當內科醫師與醫學院腎臟學科教授的生涯裡,他一點都沒有因為色盲而影響他的專業能力。他說現在科技那麼發達,美國絕對沒有一個醫學院會因為學生有色盲就不予考慮。

寫到這裡,不覺自問,美國已進步到添波(Temple)大學醫學院成功地給予全盲的大衛哈特曼機會,成為優秀精神科醫師(見〈白袍白杖〉,遠流出版),而國內不知還有多少醫學院仍然保留這種限制色盲患者的規定。我衷心地希望這篇呼籲,可以促使教育界對一些已不合時宜的招生條件重新思考,還給弱勢者一點公道。(作者為教育部醫教會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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