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機車失竊 碰到機車警察

■ 黃楹逸

七月二十二日晚上十點下班時,正想牽機車回家卻找不到機車,拖著疲累的身子,揉揉眼睛提振精神仔細再找,嚇醒了,我賴以為生的機車不見了,慌亂之餘沈著面對報警吧!

猶記得多年前機車被偷時報案過程只要半小時即可,求證朋友三天前報案時也是半小時,為什麼我報案要三小時,直到翌日凌晨一點三十分方完成報案紀錄?

回想整個報案過程,好像流程秩序顛倒,苦主變犯人。當晚十點半到派出所向值班員警報案,值班員警說要等外勤員警回來才接受報案。二十分鐘後員警回來,年約六十五歲左右,說要到案發地點看監視器及詳細地址察看地形地物,折騰四十分鐘,此時的我差點昏倒,因為從早上五點到此時十一點四十分,歷經十八個鐘頭未閤眼過,只為了討口飯吃,報個案卻要受到如此折磨,報案需要如此麻煩嗎?

員警辯說現在都改電腦打字報案,沒法用手寫,我忍下身體的不適及單獨在家女兒盼母平安回家等人的焦慮,陪員警慢慢熟悉電腦作業流程。更扯的是,居然問起犯罪心理及作案時間和犯罪工具。有沒有搞錯,我是苦主耶!員警回說現在很多人監守自盜報失竊,我無奈地回說我是善良百姓,我只想工作完趕快回家,沒有那美國時間玩這種遊戲,請饒了我,快點打完字讓我簽名回家。

報案記錄員警自問自答,監視器裏有嫌疑犯竟寫沒有,報案才在爭辯中問另一名員警要寫作案紀錄嗎?員警回說失竊機車不用填寫作案筆錄,彷彿青天霹靂般,我小老百姓報案卻要受到如此對待!我們國家的員警怎麼連基本專業知識都沒有?

現在回想起來只恨當時沒打電話給市議員是錯誤的決定,難道現在善良老百姓報案都要找關係方能被善待嗎?蘇嘉全夫人賓士車三天找到,我的機車呢?三年或三個月或從今以後石沈大海?警員先生,您可知道那是我賴以為生的主要交通工具呀!

(作者為社區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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