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這些機關員額 應先裁併精簡

◎ 余啟維

報載立法院正研擬大幅減少考試院考試委員名額,後者則抬出憲法,認為此舉違憲云云。筆者忝為公門之一份子,爬梳淺見如次。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有其時空背景,諸如國土面積廣大,種族與語言繁歧,尤其中國人善採大雜燴思想,再美其名曰融合古今中外採其精華,犖犖大者如自創五權憲法而棄西方之三權制。彼時與今日據守島嶼之國情迥然不同,兩者不應相提並論。國家根本大法應與時俱進,論者動輒以違憲做護身符,實不足採。

除了精簡考試委員名額,「裁併機關」亦不失為另一可行之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便為首選。該總處每年訂些令人訝異之人事業務考核指標,例如「政策能力訓練數位課程研習十小時」實為考核項目,及至引起同仁反彈就又改口宣稱為鼓勵性質而非強迫,讓執行單位無所適從;另外某些機關撈過界忙著辦未婚聯誼,遭譏不務正業,此皆可思考是否應予精簡或裁併。

目前政府部門經費中人事費佔其大宗,導致各縣市政府財政捉襟見肘施政困難。六都改制後紛紛增設員額,不少為高階之專員、視察等職務,等到人事費遽增難以負荷考慮精簡員額,卻又找基層實際辦理業務之職缺開刀。筆者建議若須精簡,應朝襄贊性質之前者精簡為宜。

多年前奇美企業董事長許文龍嘗言,濁水溪以南由其管理,公務員可少一半。為何一位經營績效卓越之企業家口出此言,殊值全體公門中人省思。

(作者現任公職,人事主管年資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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