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竹東林場應設不義遺址

◎ 古少騏

新竹縣的竹東鎮,戰後有水泥、玻璃、林場等工業,是新竹縣溪南地區八鄉鎮的工商重鎮。戰後初期,曾與豐原、中壢共稱為臺灣三大鎮,並與東勢、羅東共稱為臺灣三大林業集散地。

台泥竹東廠在西元2000年關場,生產平板玻璃的新竹玻璃廠於1994年閉場,這兩處影響地方甚鉅的工業遺址相繼拆除殆盡,毫無舊跡,竹東目前唯一可見僅存的工業遺跡,只剩下日治時期保留至今的竹東林場宿舍。

今年正逢新竹縣政府對該宿舍進行規劃研究,筆者在此呼籲:竹東林場的規劃內容應包含設立不義遺址。

根據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提出的人權歷史紀念場景,「不義遺址」係指在威權體制下,台灣白色恐怖時期侵害人民權利的發生地,如決策地點、軍警特務機構辦公室、政治犯被逮捕地點,以及後續偵訊、審判、執刑地點。

竹東林場,正符合了這個要件。

竹東林場在戒嚴時期,曾是大竹東地區白色恐怖特務的大本營,竹東鎮志歷史篇第80頁記載,表面上掛名為竹東林場總務課長的顏福華,實際為竹東地下工作站主任。而筆者於2015年訪問出生於大正十年,曾任職於竹東林場的磨鋸工人衛火土,也親口證實曾經共事的顏福華,就是特務頭子,他曾經見到顏福華的辦公室中,一大箱的各式槍枝、手榴彈,而竹東林場的吉普車經常在夜間出動,人抓回來後,在林場綑綁一夜,隔天馬上送至台北保安司令部。白天看似林場工人的職員,晚上成了配戴手槍出發去抓「思想份子」的特務,衛火土本人甚至透漏,顏福華要收編他進入特務體系一起抓人,為他拒絕。

出生於昭和二年的北埔耆老宋建和,曾翻譯《新竹廳誌》、《台灣總督府公文檔案》,《台灣憲兵隊史》,他也於筆者的錄影訪問中表示,他在二十幾歲任職於北埔鄉公所時,目睹鄉公所同事被竹東林場的吉普車載走,沒有人知道去了哪裡,也不知道是何罪,過非常久才知同事被關到金門管訓七年,原因是知匪不報,而這樣遭無故管訓的受難者共有三人,分別是:梁至意、彭銘昌、謝金源,其實他們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待同學過夜而莫名遭罪。五零年代,在竹東地區老一輩人心中,竹東林場的吉普車,所代表的,就是濫抓思想犯的特務行動。

而竹東地區最大的白色恐怖案件,是「竹東水泥廠」案,1952年,未經公開審判,八名水泥廠工人被以匪諜之名槍斃處決,餘另有五人被判感訓兩年,此案被簡稱為鄭香廷案。水泥廠工人另有林礽階案,林礽階判十四年,沒收全部財產,其他兩人判十年,兩人判二年。

而大竹東地區,另有大肚國小教員羅吉勝案,羅吉勝判死刑於馬場町槍斃,兩人判十五年,兩人七年,五人感訓三年。而根據竹東鎮志的資料,竹東地區仍有許多零星受難者,受難過程尚未受到進一步的耙梳、整理與平反。

筆者在此呼籲文化部、縣府和規劃單位,不要將竹東林場宿舍僅僅視為是單純的林業歷史建築群,它是國家人權博物館所列全省不義遺址的漏網之魚,也是唯一能見證大竹東地區於戒嚴時期,人民受國家鎮壓、逮捕的受難地點,這是政權侵害人民權利的發生地,應透過研究規劃,標誌並再現歷史現場,使之成為重要的人權地景,以提醒新竹人,過去國家如何透過不正當手段和體制,暴力加害人民的各種不義作為。希望藉由這個不義遺址的設立,以記憶對抗隱瞞、無知和遺忘,並珍視今日言論自由和民主政治之可貴。

(作者為紀錄片編導,新竹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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