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兒童死因回溯 長庚經驗

◎ 李嶸

欣聞立法院審查並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第十三條,增列衛福部對六歲以下兒童死因應進行回顧,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台灣正式邁出兒童死因回溯(Child Death Review, CDR)的第一步,以謀有效防杜兒童和青少年死亡事件。

兒童死因回溯方法是收集有關死者、執法人員、法院、兒童保護服務機構和照顧者等資料後,經過系統性、跨機構的多專業團隊討論,找出可矯正的兒童致死原因(如硬體設備、環境、醫療、社會安全,甚至是兒虐…等),經由行政措施來改善,避免未來類似悲劇再次發生的機制。

一九九○年北美洲兒童死因回溯研究發現,兒童暴力侵害致死的案例遠比通報的多,因此一九九三年全美國開始推廣CDR制度。目前該制度的重要性已在世界各先進國家得到很好的證實,同時亦收到積極成果。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自前年起擴大辦理「兒少保護工作」,不斷呼籲推動兒童死因回溯制度的重要性。長庚兒少保護中心同時由本院內開始,回溯林口長庚醫院兒童急診病人,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兒童病例做死因回溯研究,收集資料數據,訪談家屬,進行死因分析,並在去年發表「單一急診中心兒童到院前心肺停止」病例死因回溯研究。我們檢索二○○五到二○一六年共十二年中,一五二例兒童到院前心肺停止病例。其中男性佔55.3%,47.4%為一歲以下嬰幼兒。家跟住所是最常發生兒童死亡的地點(76.3%)。嬰兒猝死症、不明原因、創傷,是兒童到院前死亡的前三大原因。到院前心肺停止兒童其存活率很低(13.8%),神經學癒後很差。研究發現有高達35.5%的兒童死亡是:創傷,兒虐,窒息,溺水,缺氧,火災和窗簾繩吊死等,這些可預防的原因。為有效減少、防止這些不幸,並進而揭露因受虐等不法造成的死亡,政府積極重視並開始建立兒童死因回溯的制度,確實是刻不容緩的。

(作者為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兼兒童急診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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