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蔡次長的痛,蔡總統懂嗎?

◎ 王伯仁

誰還記得司法改革?不知道,但是蔡英文總統不能忘,也不能假裝沒聽到蔡碧仲說的話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結束了他三個多月花蓮縣長的代理職務,回任原職,總結他代理縣長期間,他發現許多縣政其實是「違法亂紀」,而對一些司法訴訟案,他的評論是「該偵審沒積極偵審、該起訴不起訴、該判罪不判罪、該定審不定審」!這些話由現任法務部政次親口道出,可見當今司法病灶之嚴重,已是無以復加,也可證人民對司法之信心已至谷。蔡次長的建議是:「都應該究責!」

旁觀蔡碧仲政次這三個多月代理花蓮縣長的表現,才發現我們的司法界並不是沒有人才,而是沒有適才適用,或是制度壓囿纏擾,加上二戰後七十多年國民黨黨國體制的凌駕頤指,造成今天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幾已喪失殆盡(非指一般案件,而是政治權錢案件)。蔡碧仲以曾任檢察官、律師經歷,又回任政次,相信對司法沉痾早已知之甚詳,只是這次親自代理「後山王國」之縣長,所見所聞,必定是讓他驚訝到無以復加,才會下了「違法亂紀」之總評。

蔡碧仲代理花蓮縣長,身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百般壓力加身,幸好他有檢、調、廉、警的護駕,如果是一般行政官,恐已嚇趴一半以上!可見台灣雖小,法治也尚稱有基礎,但隱形吃人肉的「山寨」還是不少。「花蓮縣政府傅崐萁一個人說了算」,言簡意賅,「花蓮王國」之說,八、九不離十。

在實例方面,有賤賣東洋廣場涉嫌圖利七、八億元,理想大地開發案,當初是以「藉勢藉端」貪瀆罪告發,起訴時卻變成「逃漏稅捐」,而依照卷宗證據,傅崐萁明明是事主榮亮公司負責人,法院一審卻說他不是負責人而判無罪,且榮亮法定代理人自始即是徐榛蔚,有沒有涉及藉勢藉端(否則一夜即可賺一、二億元)?還有,傅涉合機炒股案,審了十四年,判刑八個月;另件台鳳炒股案,審了廿年,今年二月才要宣判。如果案子都這樣審,民眾怎麼看法院?

蔡政次不落高官窠臼,勇於面對奸邪威嚇,實鳳毛麟角,吾人不禁讚曰:「勇哉,壯哉!」足為所有公職人員之式。而他對瀆職司法官「都應該究責」這句話,必將得罪不少人,甚至同僚。然而蔡次長仍勇敢直言,孤臣孽子之心,蔡總統,你聽到了嗎?

(作者為資深新聞從業人員,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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