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社區郵件超額收費的公平問題

◎ 饒後樂

某社區月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決議,對從事網購住戶額外加收50%的管理費,作為「超額郵件服務費」,引發被強制收費的住戶不滿。管委會則回應:「我們是以社區所有的量去抓,我們沒有分公司戶或是個人的那個團購戶(工作室),完全是按照郵件量多寡排序,然後就抓前面最多的二十戶,所有社區只有六戶不願支付郵件超額服務費,而在開上個月社區月會時,我們有發單子請該六戶與會,但他們沒來,自己放棄陳述意見的機會。」

網路普及,消費習慣改變,包裹和快遞的數量大增,形成社區管理工作的沉重負擔。社區居民於是創造「超額郵件服務費」制度,以建立使用者付費慣例。構想出發點是要追求公平,但手段卻毫無章法,甚至於悖離原本追求公平的目標。

抓郵件數量最多的二十戶加收50%的管理費,是以什麼期間來計算數量?不同期間標準會改變數量計算的結果,被點名的住戶怎麼可能沒意見?然後管理費高低有差,卻不按件計算,一律以管理費的50%計算,大戶們付出的代價沒有一致標準,你要他們如何心服口服?再假設如果第二十名出現五人郵件數量相同,那是要改抓前二十四戶?還是用抽籤來決定五個人當中哪位上榜?

公平的極致是按件計費。但追求公平也要計算成本,譬如要按件計酬,就要建立按物件體積、保存方法、保管時間長短的計費標準。然後要統計使用次數、金額,並配合建立通知、品保、帳務等系統,這些都必須投入資源。如果無法建立一套能被普遍接受的做法,或者建立、使用這套系統的成本高於「公平的成本」,那新的嘗試就會受到挑戰。管委會必須先仔細計算、討論,再做出可長可久的決策。

(作者為台北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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