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減稅救經濟?

◎ 魏世昌

有企業主談及台商回流投資議題時,痛批問題出在財政部,認為財政部是以「追稅心態」看待產業和創新;他說,過去台灣很多投資獎勵抵減,但現在幾乎都取消了(但財政部長蘇建榮才表示,將延長產業創新條例十年租稅優惠),若沒過去諸多獎勵措施,台灣現在不可能會有如此強大電子業,這並非主管產業的經濟部能夠解決,因此呼籲行政院,「希望以後不要是稅務出身的人當財政部長,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

事實並非如此。我們過去總以為高科技產業在國際市場上,比勞動密集型傳統產業具有更高的生產力和競爭力,其實是來自於政府長期獨厚高科技產業和給予其租稅優惠等各種獎勵補貼。諷刺的是,減稅利益集中於高科技業,結果高科技實質稅率反而低於傳統產業,部分廠商還出現減免稅額扣不完的「負稅」情況。此外,科技業每投入一億元資本,只能創造六.四個就業機會,反觀傳統產業同樣投入一億元,卻可以創造十六個就業機會。

老實說我是反對台灣再減稅的。因為其一,大肆減稅,稅基因此嚴重受到侵蝕,使國庫空虛(台灣產業政策仰賴減稅,從「獎勵投資條例」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過去五十年來,政府提供企業的租稅優惠從未間斷,促產條例一年稅收損失高達一千多億元,近十年就減稅逾兆元),導致政府收入大減,手上沒錢只能舉債。

其二,台灣政府給予高科技產業補助,卻也讓企業慣於安逸,缺乏創意、對人才培育的不足,一再錯過產業轉型和升級良機。反觀在全球市場中,包含德國、日本政府等,都沒有給科技業特別的資金補助。

其三,工商企業主張減稅,表示遠比把錢交給政府更能創造工作機會。事實呢?資方享受了租稅減免後,有些錢被拿去投資海外,有些拿去炒高房地產,而鮮少能為基層員工加薪或增加聘僱員工,用來創造工作機會,促進經濟發展,對於照顧人民生活並沒有幫助。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E. Stiglitz)說,降稅的目的在於創造更多的工作和儲蓄,在台灣非但沒有做到,反而還擴大貧富差距,加重所得分配不均!

我們應該揚棄「減稅救經濟」的舊思維,稅改政策應該檢討現行對企業補貼過多的租稅優惠政策,提高營利事業所得稅、遏止企業富人的跨國逃稅行為,改善稅賦公平性,重建社會對公平正義的信心。畢竟企業繳該繳的稅,才是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第一步。

(作者從事資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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