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評「470億 從日本核電廠延役談起」

◎ 劉東山

台電退休工程師劉振乾先生日昨投書自由廣場「470億 從日本核電廠延役談起」,提到日本為了一部機組肯花費相當於四百七十億台幣的巨資延役二十年,而相對的核二兩部機組,其延役費用一部機組只要七十五億元,僅約為日本的六分之一。只要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下,核二的延役二十年在經濟上是很划算的,願大眾詳加討論與考量,為台灣的能源安全保障,也就是國防安全投下扎實的基礎…。劉先生對新知識、尤其是核電資訊的掌握及引介不遺餘力,令筆者佩服,但對台日兩國在核電發展上存在的極大差異,可能限於篇幅並未觸及。願意借此園地進一步補充資料,供國人在思考核電去留時參考:

一、日本擁有完整的核能工業,但台灣幾乎沒有,故台灣核電廠延役所需費用易被低估。

二、日本於一九九二年起,即有低階核廢棄物的處置場(六個所村)在運作中,台灣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則分散在蘭嶼及各核設施中,將來還要搬動,搬去哪?沒人知道。延長貯存衍生的費用非常可觀(不是幾十億而已)。

三、日本用過的核燃料是採行再處理方式,老早也建立了自己的再處理工廠,再處理後產生的高放廢棄物體積較小,且輻射劑量也較低;台灣則是用過的核燃料要先進行乾式中期貯存,以便將來銜接送至最終處置場。兩國目前都無高階核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場,但請注意,日本面積是台灣的十倍大喔!

四、核電的發展與使用在日本共識程度高,台灣則很兩極。尤其當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屬不同政黨時,地方政府常常採取對核電廠敵視的態度!核一廠申請用過的核燃料乾貯場設置,中央的原能會已核准多年,但新北市政府卻以各種理由拒發水保許可,以致乾貯場仍無影無蹤,核一廠一號機因冷卻池塞滿,無法再運轉,也無法正常除役!一大堆電廠人員盡做些消極性工作,也無法縮編。卡在那裡的結果,就是又製造一個錢坑!

五、以目前新北市政府的態度,核一廠二號機及核二廠都休想延役,要核三廠單獨延役,請問屏東人嚥得下這口氣?屏東縣政府會配合嗎?

核廢棄物處置或集中貯存問題很政治,是典型的「全國性問題但須地方配合解決」案例。過去反核隱含反威權成分,以致社會上未能心平氣和的正視此問題,而當家的「not in my term of office」(「別在我任內」心態,藍綠政權皆同啦),有意無意均採取拖延策略,以致問題長期懸而未決。扁政府的核四廠貿然停建及馬政府的建好再封存都是惡例。「以核養綠」公投通過,恐怕又是另一個爭議的開始,而核電爭議爛戲越拖越難解,也是徒然浪費更多納稅人的金錢!

核電廠被詬病的兩大問題是:嚴重事故發生(雖然機會極低)及核廢棄物難解。這兩個問題台灣都存在,且似乎更無解!準此,試問國人:台灣的核電廠適合再延役嗎?

(作者曾擔任OECD/核能署顧問,現為受聘的環境工程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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