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遠離正常心智的疾病

◎ 伊佳奇

監察院剛通過監委所提的「失智者人權保障」調查報告,針對衛福部去年底公告的「失智症政策綱領二.○」,監委認為對失智者人權議題只停留在概念主張,缺乏具體工作項目。事實上,應優先由衛福部給予這一疾病正名,去污名化,改過去所稱的「老人癡呆症」、「失智症」等為「認知症」,才能讓患者人權向前邁進一大步。

衛福部所公佈「失智症政策綱領二.○」,是延續過去「失智症政策綱領」,過去已被稱為作文比賽,原因是抄襲國外計畫,欠缺對本地環境及文化的分析與探討,如果去檢視過去「失智症政策綱領」執行成果,真不知留下什麼?現在「失智症政策綱領二.○」更華而不實,還是欠缺本土化思維的內容,也見不到具體政策執行與檢核方式。

這疾病英文名稱Dementia,來自拉丁語,de-意指「遠離」,mens意指「心智」,所以英文是指遠離正常心智的疾病,為腦部退化的綜合性症候群,但目前中文按字面翻譯成「失智症」,雖遠比過去的癡呆症為佳,民眾仍會望文生義,認為是失去「智慧」、「記憶」的疾病,甚至認為是見不得人的,形成社會文化壓力。

所以同樣使用漢字的日本早在二○○四年改稱「認知症」,香港二○一二年稱為「認知障礙症」,目的是給予疾病正確客觀的名稱,以去污名化。若不先給予疾病正名,民眾不願接受這疾病時,政府花再多的預算在提升民眾對疾病的認識及友善態度上,都將付之流水。

日本從二○一二年開始,推動五年期的認知預防計畫(橘色計畫,Orange Plan),該計畫也是日本當年推行認知症重要的執行方針。到二○一五年再提出新橘色計畫(New Orange Plan),該計畫的目標調整為:以全面性策略對應認知症,以地域(認知症患者居住的地方)為範圍,營造一個對認知症友善的環境。核心價值在於讓老年人在自己喜歡、熟悉的環境裡,有尊嚴地維持原本生活,是有具體的計畫內容、長期預算配合執行與落實。

反觀衛福部,去年倉促在二十個醫療及民間機構掛上「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招牌,並希望各共照中心能推動友善社會計畫,未料計畫尚未進行或正在進行,今年衛福部卻刪除友善社區工作計畫預算,日本是逐年增加預算與工作項目,台灣卻是走一步退兩步,更遑論認知症患者人權的保障。

不先對認知症予以正名,民眾不願面對,政府想在社區推動認知症教育與早期篩檢工作,猶如緣木求魚。世界認知症(Dementia Disease)患者最多的中國,上海市民政局已在今年四月公告,要求「服務場所內不得出現敏感或歧視性用語,如『老年癡呆』、『老年精神病』、『失智』等」。而台灣是兩岸三地中,唯一仍然沿用污名化名稱「失智症」,完全忽視疾病名稱在文化觀與社會價值下,對民眾觀感及對疾病防制的影響,漠視對社會有深遠的衝擊,這才是優先該做的。

(作者為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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