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警察還查戶口? 查水表?

◎ 林書立

內政部修正通過「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媒體報導未來員警不得再任意「查戶口」、「查水表」,長年被民眾詬病的「家戶訪查」制度,將正式走入歷史,難道我國警察真的迄今還在查戶口?查水表?

我國「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之授權依據係九十七年修正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內容為警勤區員警於警勤區內執行勤區查察,以家戶訪查方式,擔任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任務,早已揭櫫此種訪查工作之目的,絕非查戶口,更非查水表。

然而家戶訪查一詞仍有家戶字樣,加上在台灣實施逾六十年的警察戶口查察制度,讓很多人以為警察按電鈴就是要看戶口名簿,過去曾因治安需要,加強私人醫院診所的安全維護,以避免私人醫院診所成為歹徒目標,孰知,診所的醫生護士看見警察登門拜訪,立即遞出戶口名簿,事實上,警察早已不再查對戶口,早期警察查戶口,一方面在協助戶政機關正確國勢基本資料,畢竟戶政為庶務之母,爾後又因為保密防諜等因素持續執行此項工作,以致引人聯想警察查戶口好比大陸電視劇的警察假借查水表,行入侵民眾家宅,侵犯隱私疑慮,實際上九十七年修正警察勤務條例時,源於商鞅變法的「流動人口管理辦法」即同時廢止,警察對於地區治安的維護,亦早已脫離過去的威權儀式,改以犯罪預防的社區警政為中心,以服務取代控制,藉由傾聽轄內居民意見或拜訪轄區村里幹部或巡守隊,結合政府資源,掌握地區狀況,共同維護轄內的治安。

警察乃刑事司法體系的一環,更是政府安定地方、預防犯罪與維護地方安全的積極作為,與當代世界各國目前極力推行的社區警政思維同步,運用電腦資訊,累積專業經驗,尋找犯罪熱時熱點,主動親近民眾,導入犯罪情境預防策略,協助推動健康活力的社區發展,強化社區凝聚力的安全自主意識,使警察隨時散在善良民眾身旁,維護社區與社會安全,才是警察勤務條例修正案所要達成的警察策略。

(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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